| 项目名称 | 天音大厦项目2023年度专项法律服务采购 | 项目编号 | TQJG20230111FW0009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 采购流程 | 仅发布公告公示 | 组织形式 | 自行采购 |
| 项目地址 | 天音大厦 | 项目所在区域 | // |
| 项目行业分类 | 建筑业 /建筑安装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资金来源 | 深圳市属国企项目 | 是 | |
| 战略应急物资 | 否 | 是否三重一大项目 | |
| 项目概况 | 我司与天音通信有限公司合作天音大厦项目,我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成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方,并与天音公司签订了《天音大厦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为了解决我司在项目实施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我司计划采购天音大厦项目2023年度专项法律服务。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选聘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费用等合同主要条款通过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进行谈判确定,预计费用不超过22.5万元。 | ||
| 标段/包名称 | 天音大厦项目2023年度专项法律服务采购 | 标段/包分类 | C-服务 / 其他服务 |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评审办法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邀请函名称 | 天音大厦项目2023年度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 ||
| 邀请函发布时间 | 2023-01-12 11:30 | 发布地点 | 招标官网、集团官网、阳光采购平台 |
| 邀请函信息 | 我司与天音通信有限公司合作天音大厦项目,我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成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方,并与天音公司签订了《天音大厦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为了解决我司在项目实施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我司计划采购天音大厦项目2023年度专项法律服务。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选聘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费用等合同主要条款通过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进行谈判确定。 | ||
| 邀请函附件 | |||
| 邀请函发布时间 | 2023-01-12 11:30 | 答复截止时间 | 2023-01-12 12:00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3-01-12 11:3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1-12 12:3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3-01-12 13:30 | 答疑截止时间 | 2023-01-12 14:3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1-12 15:00 | 开标时间 | 2023-01-12 15:00 |
| 标书获取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建安山海中心大厦6楼 |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建安山海中心大厦6楼 | ||
| 服务期 | 365 天 | ||
| 服务期说明 | 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
| 招标/采购范围 | 3.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3.1法律法规梳理:搜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文件形成清单,为项目法律服务奠定基础; 3.2日常法律咨询: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意见、建议和依据,解释有关法律规定; 3.3出具法律分析意见:调查和梳理项目事实情况和证据情况,对项目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法律分析,并根据甲方要求对项目合作相关内容及时提供书面法律分析意见(签字盖章版不限定数量,以甲方客观需求而定); 3.4谈判协商:协助甲方就工期问题、项目待补充完善内容、项目后续合作内容等一切与项目有关事宜与天音公司等主体进行谈判协商; 3.5起草法律文件:起草、审核、修订甲方与天音公司等主体再次补充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 3.6协助处理建设施工事宜:协助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签订,并根据甲方要求就建设阶段出现的问题提供书面法律分析意见; 3.7协助完成上级汇报审批:协助甲方在项目合作协议、备忘录及后续协议文件履行过程中制定的应对方案向甲方产权主管单位汇报,并按照甲方产权主管单位的审批要求,协助甲方予以完善; 3.8法律文件履行监督:为甲方在项目合作协议、备忘录及后续补充协议等文件的履行方面提供法律 |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并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处于合法经营状态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单位在深圳市有固定营业场所,自有场所要求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租赁场所要求提供租赁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为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该单位员工; 其他要求: 1.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0号建安山海中心12楼 |
| 采购联系人 | 唐建华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15387087663 |
| 监督人 | 建安周工 (0755-832163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