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诉讼、仲裁法律事务集中采购(二次招标) | 项目编号 | TQJG20251125FW0007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流程 | 线上全流程 | 组织形式 | 自行采购 |
| 项目地址 | 华侨城创想大厦 | 项目所在区域 | // |
| 项目行业分类 | 建筑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 资格审查方式 | 投标报名 |
| 资金来源 | 深圳市属国企项目 | 是 | |
| 战略应急物资 | 否 | 是否三重一大项目 | |
| 项目概况 | 为招标人及所属企业提供诉讼、仲裁法律事务服务,具体包括: (1)协助实际责任单位或使用单位开展案件组织策划工作,形成工作小组及工作方案; (2)全面详细梳理事实,并形成证据清单及大事记; (3)全面详细开展法律分析,形成小结或报告; (4)梳理背景及需求、分析利害关系,并形成处理方案; (5)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件,并联系有关主管部门; (6)及时汇报处理进展,协调有关处理资源; (7)服务终止后移交法律文件等有关工作档案并出具总结报告,如有必要的应当出具法律意见书; (8)杜绝利益冲突,不得接受竞争对手、利益关联方及对立者的委托业务; (9)保守秘密,未经许可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信息; (10)办理其他需要专项律师处理的事务。 | ||
| 标段/包名称 | 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诉讼、仲裁法律事务集中采购(二次招标) | 标段/包分类 | C-服务 / 法律 |
| 报价方式 | 单价报价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采购控制价(元) | ¥3,196,610.00 |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招标公告名称 | 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诉讼、仲裁法律事务集中采购(二次招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1-25 17:00 | 发布地点 | 集团官网、阳光采购平台 |
| 招标公告信息 | 本次公告报名开始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11-25 17:00-2025-12-01 09:30 请在报名时间内于特区建工招采平台线上提交报名资料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为:https://zcpt.szcg.cn/ 采购单位监督: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督邮箱:szszjjjc@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755-21045674 业务监督:市政集团商务管理部,电话:83059512 上级部门监督: 业务监督:天健集团考核成本部,电话:88916125 廉政监督:天健集团纪检监察室,电话:88910640 国资委投诉电话:0755-83883747 国资委投诉邮箱:xfs@szgzw.gov.cn (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 ||
| 招标公告附件 |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11-25 17: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12-01 09:30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12-02 1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2-07 19:0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12-08 10:00 | 答疑截止时间 | 2025-12-09 1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12 10:00 | 开标时间 | 2025-12-12 10:00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华侨城创想大厦2栋2001 | ||
| 服务期 | 365 天 | ||
| 服务期说明 |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
| 招标/采购范围 | 为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诉讼、仲裁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形成工作小组及工作计划、梳理证据清单及大事记、撰写法律检索报告、形成应诉方案等应诉服务。 | ||
| 资格条件 | 1.注册条件:必须在深圳市特区建工招采平台(https://zcpt.szcg.cn/)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审核。 2.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能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重大行政处罚、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被执行人,也未在特区建工系统内被评定为不合格; (3)无利益冲突; (4)总所、分所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允许律师总所授权分所投标,存在多家分所的律师事务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所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报名截止时总所、分所或多家分所同时报名或投标的,则所有报名或投标无效。 3.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主办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团队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并执业八年及以上; (2)团队主办律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并执业三年及以上; (3)服务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具备近三年胜诉或减损案件累计数量不少于5例,且案由为《民事案件案由规定》“115.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及下属案由; (4)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未受到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惩戒、处罚等,也未在特区建工系统内被评定为不合格; (5)已购买律师职业责任保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 ||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华侨城创想大厦2栋2001 |
| 采购联系人 | 黄正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18062970467 |
| 监督人 | 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0755-2104567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