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宝龙街道三棵松重点产业项目土壤详细调查服务(含风险评估服务)——采样检测服务 | 项目编号 | TQJG20240722FW0006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流程 | 线上全流程 | 组织形式 | 自行采购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项目所在区域 | // |
| 项目行业分类 | 资格审查方式 | 投标报名 | |
| 资金来源 | 深圳市属国企项目 | 是 | |
| 战略应急物资 | 否 | 是否三重一大项目 | |
| 项目概况 | 宝龙街道三棵松重点产业项目土壤详细调查服务(含风险评估服务)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项目涉及2个地块:雄鑫厂地块和佳力得地块,其中雄鑫厂地块面积为16063.13m2,佳力得地块面积为4268.89m2。根据2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两个地块均存在污染,需分别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 ||
| 标段/包名称 | 宝龙街道三棵松重点产业项目土壤详细调查服务(含风险评估服务)——采样检测服务 | 标段/包分类 | C-服务 / 其他服务 |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采购控制价(元) | ¥1,950,000.00 |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联合体投标 | 允许 |
| 招标公告名称 | 宝龙街道三棵松重点产业项目土壤详细调查服务(含风险评估服务)——采样检测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7-22 17:00 | 发布地点 | 集团官网、阳光采购平台 |
| 招标公告信息 |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如果是未注册供应商,请登录特区建工集团采购平台 (https://zcpt.szcg.cn/)供应商平台,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指南详见附件,选择注册审核单位为:综交市政院;审核人:崔爵,联系方式:18476403266),再进行投标报名。 2、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投标申请人报名表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其他法人证明扫描件。 (4)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证书扫描件。 (5)环境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 (6)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如有)。 3、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如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不参与本项目,后续将无法在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 ||
| 招标公告附件 |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7-22 17: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7-29 17:00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7-22 17: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7-29 18:0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07-27 18:00 | 答疑截止时间 | 2024-07-29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02 15:00 | 开标时间 | 2024-08-02 15:00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翠山路77号粤通办公楼 | ||
| 服务期 | 270 天 | ||
| 服务期说明 | 270天 | ||
| 招标/采购范围 |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阶段雄鑫地块和佳力得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佳力得地块土壤124个样品的采样与检测(检测指标包括:重金属镉、铅、镍、铬(六价)共4项,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等共18项,石油烃C10-C40,无机物氟化物),地下水25个样品的采样与检测(检测指标包括:重金属镉、铬(六价)、铅、镍共4项,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1,2-二氯乙等共13项,石油烃C10-C40,无机物氟化物),预计采样天数10天;雄鑫地块土壤1500个样品的采样与检测(检测指标包括:重金属锌、镍、锡、铜、六价铬、铬共6项,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等共28项,石油烃C10-C40,无机物氟化物、氰化物共2项),地下水120个样品的采样与检测(检测指标包括:重金属锌、镍、锡、铜、六价铬、铬共6项,挥发性有机物氯甲烷、1,2-二氯丙烷、1, 1, 1,2- 四氯乙烷等共28项,石油烃C10-C40,无机物氟化物、氰化物共2项),预计采样天数60天。 |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双方均须均需满足资格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可由联合体双方自行确定。 | ||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翠山路77号粤通办公楼 |
| 采购联系人 | 李工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755-25363656 |
| 监督人 | 肖新华 (0755-251935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