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留用地B、C、D地块配套工程(含市政道路)项目前期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 项目编号 | TQJG20240709FW0015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询价 |
| 采购流程 | 线上全流程 | 组织形式 | 自行采购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项目所在区域 | // |
| 项目行业分类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资金来源 | 深圳市属国企项目 | 是 | |
| 战略应急物资 | 否 | 是否三重一大项目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鹏兴大道以南、疏港道以东。占地面积约541800平方米B 地块占地面积约 140700平方米,C地块占地面积约 189700 平方米D地块占地面积约 211400 平方米,片区多为山地丘陵地貌,地形高差较大,B 地块最大高差约 45 米,C地块最大高差约 53米,D地块最大高差约 52 米,项目计划挖方约380 万方,填方约 390万方。该片区配套道路包含 8 条道路(旺官一路、规划七路、规划六路、元旺路、规划五路、元新大道、元宵路、元公路),其中元新大道是城市次干道,其他 7条路道路均为城市支路,道路总长度为 4.39km。 | ||
| 标段/包名称 | 留用地B、C、D地块配套工程(含市政道路)项目前期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 标段/包分类 | C-服务 / 其他服务 |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采购控制价(元) | ¥140,600.00 | ||
| 评审办法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邀请函名称 | 留用地B、C、D地块配套工程(含市政道路)项目前期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邀请询价邀请函 | ||
| 邀请函发布时间 | 2024-07-16 18:00 | 发布地点 | 集团官网、阳光采购平台 |
| 邀请函信息 | 1、邀请项目,受邀供应商。2、请在线上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询价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询价文件,视为不参与本项目,后期将无法在系统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 ||
| 邀请函附件 | |||
| 邀请函发布时间 | 2024-07-16 18:00 | 答复截止时间 | 2024-07-22 17:00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7-16 18: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7-22 18:0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07-18 18:00 | 答疑截止时间 | 2024-07-20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23 15:00 | 开标时间 | 2024-07-23 15:00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翠山路77号粤通办公楼 | ||
| 服务期 | 365 天 | ||
| 服务期说明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审批之日为止 | ||
| 招标/采购范围 | 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相关的工作及相关行政手续的办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为上述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并提交至综合服务受理平台,获取评审意见并进行修改,直至协助甲方通过项目备案。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监测资料,评价本项目选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并结合本项目特点,确定主要保护对象。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应通过对本项目工程分析,确定评价方法、评价因子和评价重点,预测评价本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应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为项目环境保护计划的实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策和建设单位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国家与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 ||
| 资格条件 | 邀请项目,受邀供应商 | ||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翠山路77号粤通办公楼 |
| 采购联系人 | 李工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755-25363656 |
| 监督人 | 肖新华 (0755-251935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