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集团清湖展陈工程款追索诉讼代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邀请招标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23-09-18 16:00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建设集团清湖展陈工程款追索诉讼代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TQJG20230918FW0003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采购流程 线上全流程 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
项目地址 建安·山海中心(紫竹六道) 项目所在区域 //
项目行业分类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来源 深圳市属国企项目
战略应急物资 是否三重一大项目
项目概况 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聘请律师代理东莞市青湖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厂区项目展陈工程款追索纠纷案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建设集团清湖展陈工程款追索诉讼代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标段/包分类 C-服务 / 法律
报价方式 是否评定分离
采购控制价(元) ¥880,000.00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是否缴纳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公告信息
邀请函名称 建设集团清湖展陈工程款追索诉讼代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邀请招标邀请函
邀请函发布时间 2023-09-18 16:00 发布地点 集团官网、阳光采购平台
邀请函信息 建设集团清湖展陈工程款追索诉讼代理服务项目招标邀请函
邀请函附件
招标信息
邀请函发布时间 2023-09-18 16:00 答复截止时间 2023-09-22 16:00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09-18 16: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9-23 16:00
质疑截止时间 2023-09-24 16:00 答疑截止时间 2023-09-25 16: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9-28 16:00 开标时间 2023-09-28 16:00
开标地点 建安山海中心四楼
服务期 720 天
服务期说明 暂计2023年09月至2025年08月(供货周期:720日历天)。
招标/采购范围 建设集团清湖展陈工程款追索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体承办业务的律师团队需由不少于四名专职律师组成(请提供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证等相应材料佐证); (2)律师事务所或团队主要成员应了解工程施工行业的实际运作情况; (3)律师事务所或团队近1年内没有被司法局、律师协会给予任何处分(提供律师事务所年检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4)律师团队事务所及团队近五年内有从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相关领域的诉讼和非诉业务经验(应当提交近五年三份以上上述领域的胜诉判决作为证明文件,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5)律师事务所及承办业务的律师团队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一定的社会资源协调能力。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律协、司法局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律协、司法局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2)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等原因被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给予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岭社区深南大道8000号建安山海中心3A
采购联系人 陈旭 采购人联系电话 18850292136
监督人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9楼
邮编:518034
技术支持: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热线:0755-25193833
供应商分级分类技术支持热线:1814580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