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综交市政院龙华总部大楼室内装修工程咨询 | 项目编号 | TQJG20230831FW0008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流程 | 线上全流程 | 组织形式 | 自行采购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项目所在区域 | // |
| 项目行业分类 | 资格审查方式 | 投标报名 | |
| 资金来源 | 深圳市属国企项目 | 是 | |
| 战略应急物资 | 否 | 是否三重一大项目 | |
| 项目概况 | 承担综交市政院龙华总部大楼室内装修工程咨询工作,具体包括 (1)项目管理: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设计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报批报建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收尾及移交管理、工程结(决)算管理、风险管理、后评价工作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设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辅助甲方进行项目决策、前期设计辅助资料准备;对设计单位的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物料书、材料样板、软装、结构改造、结构加固、标识设计、景观设计、强弱电、智能化、给排水、暖通、消防(含报建)、办公会议系统、厨房设备、景观等设计进行审核和出具相关正式意见;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时的主动协调甲方向设计单位下达单项设计指令,确保设计单位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设计资料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 (2)工程监理:装修工程、改造工程、标识工程、景观工程、强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通风排烟工程、办公会议系统、厨房设备、燃气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在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 ||
| 标段/包名称 | 综交市政院龙华总部大楼室内装修工程咨询 | 标段/包分类 | C-服务 / 其他服务 |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采购控制价(元) | ¥550,000.00 |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联合体投标 | 允许 |
| 招标公告名称 | 综交市政院龙华总部大楼室内装修工程咨询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8-31 18:00 | 发布地点 | 集团官网、阳光采购平台 |
| 招标公告信息 |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如果是未注册供应商,请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指南详见附件;选择注册审核单位为:综交市政院;审核人联系方式:曾工18028717600),再进行投标报名。 2、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投标申请人报名表扫描件(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其他法人证明扫描件。 (4)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扫描件。 (5)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6)项目总负责人:工程师职称(工程类专业)或取得工程建设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扫描件);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相互兼任。 (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格式自拟)。 3、报名成功后,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如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不参与本项目,后续将无法在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 ||
| 招标公告附件 |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08-31 18: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9-08 17:55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3-08-31 18: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9-08 18:05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3-09-07 18:00 | 答疑截止时间 | 2023-09-09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13 15:00 | 开标时间 | 2023-09-13 15:00 |
| 开标地点 | 特区建工集团采购平台 | ||
| 服务期 | 190 天 | ||
| 服务期说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决算审计完成(其中设计周期70天、施工工期120天,保修期2年) | ||
| 招标/采购范围 | 承担综交市政院龙华总部大楼室内装修工程咨询工作,具体包括 (1)项目管理: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设计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报批报建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收尾及移交管理、工程结(决)算管理、风险管理、后评价工作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设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辅助甲方进行项目决策、前期设计辅助资料准备;对设计单位的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物料书、材料样板、软装、结构改造、结构加固、标识设计、景观设计、强弱电、智能化、给排水、暖通、消防(含报建)、办公会议系统、厨房设备、景观等设计进行审核和出具相关正式意见;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时的主动协调甲方向设计单位下达单项设计指令,确保设计单位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设计资料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 (2)工程监理:装修工程、改造工程、标识工程、景观工程、强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通风排烟工程、办公会议系统、厨房设备、燃气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在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总负责人:工程师职称(工程类专业)或取得工程建设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相互兼任。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需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方承担连带责任。)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除外);为采购项目提供设计、造价、材料供应、施工等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 ||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翠山路77号粤通办公楼 |
| 采购联系人 | 李工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755-25363656 |
| 监督人 | 肖新华 (135549701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