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天健·麓湖天境项目防水、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专业分包 | 项目编号 | TQJG20230714GC0015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流程 | 线上全流程 | 组织形式 | 自行采购 |
| 项目地址 | 四川-成都-双流-天健·麓湖天境(建设中) | 项目所在区域 | // |
| 项目行业分类 | 建筑业 /房屋建筑业 | 资格审查方式 | 供应商考察 |
| 资金来源 | 深圳市属国企项目 | 是 | |
| 战略应急物资 | 否 | 是否三重一大项目 | |
| 项目概况 |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香山村二、三、四组,占地面积26489.56㎡,总建筑面积81990.2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790.30㎡,地下室建筑面积28199.97㎡,工程主要范围有施工图建筑、结构、机电、户内及公区装饰、外墙门窗、外墙保温涂料装饰工程等。 | ||
| 标段/包名称 | 天健·麓湖天境项目防水、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专业分包 | 标段/包分类 | A-工程 / 专业分包 |
| 报价方式 | 单价报价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采购控制价(元) | ¥6,581,620.51 | ||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保证金金额 | 10000 元 | 保证金收款账户 | 报名通过后,详见招标文件 |
| 保证金收款账号 | 开户银行 | 报名通过后,详见招标文件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天健·麓湖天境项目防水、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专业分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7-14 15:20 | 发布地点 | 集团官网、阳光采购平台 |
| 招标公告信息 | 本次公告为招标报名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5:20--2023年7月19日15:20。“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等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采购单位 纪检监督电话:0755-21045674 邮箱:szszjjjc@163.com 市政总成本管理部:0755-21014180 上级单位 : 业务监督:天健集团经营管理部,电话:88916125 廉政监督:天健集团纪检监察室,电话:88910640 (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30-17:30) | ||
| 招标公告附件 |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07-14 15:2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7-19 15:20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3-07-19 15:2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7-24 15:2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3-07-25 15:20 | 答疑截止时间 | 2023-08-02 15:2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8-07 15:20 | 开标时间 | 2023-08-07 15:20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特区建工学院20栋 | ||
| 工期 | 160 天 | ||
| 工期说明 | 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
| 招标/采购范围 | 天健·麓湖天境项目防水、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专业分包 | ||
| 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质、保量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以信用中国”或“企查查”网上公示的信用信息为准); 4、业绩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不少于一例近三年内在川渝地区与本项目相似的业绩证明材料(施工范围及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公告);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企查查”的信用记录良好,并在投标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于被“信用中国”、“企查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存在近三年有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单位严禁恶意竞标、串标、围标行为,若经招标人复核, 投标人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7、必须在特区建工集团采购平台(https://zcpt.szcg.cn/)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报名截至日期前进行了报名,并通过招标人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 ||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华侨城创想大厦2栋2001 |
| 采购联系人 | 田洛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19122488727 |
| 监督人 | 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0755-2104567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