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建设集团民事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集中采购增补 | 项目编号 | TQJG20251201FW0029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流程 | 线上全流程 | 组织形式 | 自行采购 |
| 项目地址 | 天健云途 | 项目所在区域 | // |
| 项目行业分类 | 建筑业 /房屋建筑业 | 资格审查方式 | 投标报名 |
| 资金来源 | 国企 | 深圳市属国企项目 | 是 |
| 战略应急物资 | 否 | 是否三重一大项目 | |
| 项目概况 | 建设集团主诉、被诉或作为案件第三人的仲裁、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纠纷案件,委托中标人代理,按照案件标的额及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计价模式确定费用①按照计件方式确定费用;②固定收费模式:按标的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固定律师费;③风险代理模式:案件委托时收取一定基础金额,剩余费用在实现目标后支付,按照主诉回款/被诉减损数额的一定比例计算风险代理费。 | ||
| 标段/包名称 | 建设集团民事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集中采购增补 | 标段/包分类 | C-服务 / 法律 |
| 报价方式 | 下浮率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采购控制价(元) | ¥5,998,805.00 |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保证金金额 | 12000 元 | 保证金收款账户 | |
| 保证金收款账号 | 开户银行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建设集团民事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集中采购增补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01 15:30 | 发布地点 | 集团官网、阳光采购平台 |
| 招标公告信息 | 建设集团民事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集中采购增补公开招标采购公告详见附件,国资委投诉电话:0755-83883747,国资委投诉邮箱:xfs@szgzw.gov.cn。 | ||
| 招标公告附件 |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12-01 15:3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12-09 15:30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12-01 15:3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2-16 12:0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12-11 14:00 | 答疑截止时间 | 2025-12-13 14: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16 14:00 | 开标时间 | 2025-12-16 14:00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龙岗区回龙路286号天健创智天地1栋19楼 | ||
| 服务期 | 365 天 | ||
| 服务期说明 | 一年 | ||
| 招标/采购范围 | 建设集团主诉、被诉或作为案件第三人的仲裁、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纠纷案件,委托中标人代理,按照案件标的额及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计价模式确定费用 | ||
| 资格条件 | 1、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体承办业务的律师团队需由不少于三名专职律师组成;(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扫描件、律师事务所简介、拟派主办律师团队简历介绍) (3)律师事务所及团队近1年(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内没有被司法局给予任何处分(律师事务所需提供未被司法局处罚的证明文件或司法局年检合格的文件); 2、财务、信誉要求: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投标承诺函(承诺本单位财务状况良好且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及“招标公告时间段内”由国家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投标报名时提供相应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严禁恶意竞标、串标、围标行为,若经招标人复核,投标人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4、其他条件:必须在深圳市特区建工招采平台(https://zcpt.szcg.cn/)注册,并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审核,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进行了报名,并通过招标人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5、投标单位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检查修改,招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统一审核,如因投标单位提供报名资料不全影响投标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正在为与建设集团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法律服务的(由投标人提供不存在利益冲突承诺书)。 (2)在特区建工及建设集团不合格和黑名单供应商名录中的。 (3)在特区建工禁标期内的。 7、其他: (1) 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深圳中小企业投诉平台和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等平台出现针对我司的投诉情况,乙方须承担因该投诉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根据投诉情况禁止乙方参与我司组织的任何招标活动。 | ||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回龙路286号天健创智天地1栋19楼 |
| 采购联系人 | 吴工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13538762502 |
| 监督人 | 李主任 (135015868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