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观澜森林公园项目吊车租赁 | 项目编号 | TQJG20250820FW0012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询价 |
采购流程 | 线上全流程 | 组织形式 | 自行采购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观澜森林公园一期建设项目部 | 项目所在区域 | |
项目行业分类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资金来源 | 深圳市属国企项目 | 是 | |
战略应急物资 | 否 |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为深圳市观澜森林公园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地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光明区及龙华区交汇处,项目总绿化面积138286㎡,公园入口路面约17450㎡,登山道27206㎡。 |
标段/包名称 | 观澜森林公园项目吊车租赁 | 标段/包分类 | |
报价方式 | 折扣率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采购控制价(元) | ¥78,827.27 | ||
评审办法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邀请函名称 | 观澜森林公园项目吊车租赁邀请询价邀请函 | ||
邀请函发布时间 | 2025-08-20 16:00 | 发布地点 | 集团官网 |
邀请函信息 | 招标控制价:78827.27 元 (1)报价不能高于控制价;(2)框架协议的清单价格为执行合同上限价,即本次询价清单项的单价均不能高于本单位集采中标单价。以上两者均不能高,否则询价资料按无效处理。 投标人在二次询价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将其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自投标人被列入不合格名单之日起的两年期限内,招标人有权依据实际状况,暂停投标人参与招标人所组织的采购活动: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②连续三次无故不接受询价邀请,不按规定在平台上进行二次报价的。③二次报价高于框架协议清单单价,或擅自修改清单内容导致询价文件被判定为废标。国资委投诉电话:0755-83883747 ;国资委投诉邮箱:xfs@szgzw.gov.cn。 | ||
邀请函附件 |
邀请函发布时间 | 2025-08-20 16:00 | 答复截止时间 | 2025-08-22 15:00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08-20 16: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8-22 15: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8-22 15:00 | 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8-22 15: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22 15:00 | 开标时间 | 2025-08-22 15:00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天健创智新天地1栋14楼 | ||
服务期 | 200 天 | ||
服务期说明 | 暂定总工期:200日历天。具体根据项目施工需要调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圳市观澜森林公园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吊车租赁采购 | ||
资格条件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天健创智新天地1栋14楼 |
采购联系人 | 宋乐园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18251852919 |
监督人 |